规章制度

关于学术报告厅实行有偿使用、有偿服务的通知

关于学术报告厅实行有偿使用、有偿服务的通知

学校各单位:

根据校财组【2006】14号和广外大校纪【2006】39号文件,自2007年1月1日开始,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技术中心学术报告厅实行有偿使用、有偿服务。

一、收费标准:

使用单位

用途

校内(元/小时)

校外(元/小时)

会议

300

1000

演出

300

1200

彩排

300

1000

布场

300

1000

备注:

教育技术中心技术管理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量部分,因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值班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按30元/小时/人的标准支付,当次结清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校内各教学单位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使用学术报告厅。

2、校内单位缴费方式可以是支票、现金或校内转账,校外单位缴费方式可以是支票或现金。

3、如有和周表上冲突,周表上安排的活动优先,其他活动另行安排。

4、使用单位损坏设备和相关的设施照价赔偿。

教育技术中心

2007年4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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