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学术报告厅实行有偿使用、有偿服务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根据校财组【2006】14号和广外大校纪【2006】39号文件,自2007年1月1日开始,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技术中心学术报告厅实行有偿使用、有偿服务。
一、收费标准:
使用单位
用途
| 校内(元/小时)
| 校外(元/小时)
|
会议
| 300
| 1000
|
演出
| 300
| 1200
|
彩排
| 300
| 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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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场
| 300
| 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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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教育技术中心技术管理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量部分,因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值班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按30元/小时/人的标准支付,当次结清。
二、申请程序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校内各教学单位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使用学术报告厅。
2、校内单位缴费方式可以是支票、现金或校内转账,校外单位缴费方式可以是支票或现金。
3、如有和周表上冲突,周表上安排的活动优先,其他活动另行安排。
4、使用单位损坏设备和相关的设施照价赔偿。
教育技术中心
2007年4月27日